晋江小伙开发山寨游戏1天赚3万买宝马 不久被捕
从2009年至今,林某富起来了,开起宝马车,日收入万元。年纪轻轻的林某何来如此成就呢?原来,他私自架设网游“热血传奇”的个人服务器,“开发”山寨版网游供人玩。
日前,林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晋江法院判刑。
山寨游戏还大做广告 吸引玩家
林某今年26岁,高中毕业后,他通过对电脑和网络游戏的钻研,想出了一条“生财之道”。2009年6月份,林某通过学习掌握制作山寨游戏的方法,随后在网上搜索下载上海盛大公司的游戏“热火传奇”的源程序,简单修改一下游戏编程,并换了“烽火传奇”、“铁血传奇”等名字,就成了自己“开发”的游戏。
随后,林某通过网上寻找公司或个人,租用电脑服务器,每台服务器的费用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林某还在网上注册一些域名,域名主要是做游戏网站,写上他“开发”的游戏名称,让玩家下载架设的“私服”的登录器。据悉,林某总共买了30多个“私服”,分布在全国各地。
为了提高这款游戏的知名度,吸引玩家过来玩,林某还到各个知名网站做广告。“广告费相当高,平均一天要支付几千至上万元。”
一天赚3万还买宝马 不久被捕
“打这款游戏需要‘元宝’,我的利润就是通过玩家购买‘元宝’获得的,一般一元能买到两万的‘元宝’。”玩家们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购买道具后,那些钱都落入林某自己的口袋中。
林某称,2010年生意高峰期时,每天的收入达到3万多元,一年多的时间,其银行账户内已有625万元的存款。
林某买了宝马车,钱挣得快花得也快,“每天支付的广告费就占很大部分”。林某说,他还准备“开发”一款新游戏。
去年初,盛大公司发现有人在晋江私自非法架构“热血传奇”的服务器,立即向警方报警,民警通过侦查,在林某家中将他抓获。与林某一起落网的,还有被他雇用监督管理广告和玩家言论的王某(化名)。
晋江法院认为,林某和王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2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早报记者 许小程 黄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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