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女子贩卖假币第二次就落网 涉案号码有两种

qz.fjsen.com 2012-10-31 10:29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海燕)贩卖1000元的假币,上家给周某的报酬是200元假币。昨日,鲤城区法院一审判周某入狱8个月。

今年30岁的周某来自贵州,因多次吸毒被警方处理。今年5月份,她在泉州市区一处戒毒的地方接受治疗,认识了也在此戒毒的杨某。有一次周某向杨某炫耀自己有办法搞到假币。

治疗一段时间后,周某和杨某均完成戒毒。今年7月21日下午3时许,杨某与周某取得联系,说要购买1000元假币。周某与上家取得联系,并从一个号称“二哥”的人手中拿到了假币,随后她依约来到晋江市池店镇一超市附近,将假币以3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事后,“二哥”给了杨某200元假币,作为报酬。

当晚9时许,杨某再次联系周某,要10000元假币。周某将假币送到上次交易地点准备给杨某时,被警方人赃俱获。

昨日,鲤城区法院公审此案。

鉴于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这些假币没流向社会,法院当庭对周某作出酌情从轻处理,一审判她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涉案的这些假币的号码有b3h3823685和b3h3823690两种。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