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今年前10个月 泉州全市共有906人被吊销驾照

qz.fjsen.com 2012-11-06 09:34  尤燕姿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6日讯(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邱文峰)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吊销驾照906起,这是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的。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870起,驾驶报废机动车30起,驾驶拼装机动车3起,超速50%以上被现场查处2起,把机动车交由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车主被吊销驾照1起。

据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大队有关人士介绍,吊销驾照即取消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例如,持有C1E证的驾驶人,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取消驾驶资格后,也不能驾驶小车。同样,持有C1E证的驾驶人,醉酒驾驶小车,被取消驾驶资格后,不能再驾驶摩托车。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照870起,有部分因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被吊销驾照。

另外,截至今年9月30日,中心市区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有16174辆,每半年须特检一次。市民可将摩托车送往刺桐北路的中心市区摩托车管理站进行检测。

交警提醒,市民可要注意自己驾驶的是否为报废摩托车,如果摩托车已达报废期,车主应该把摩托车送到市区坪山路北段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该公司将支付给车主一定的款项,并开一张报废解体证明书给车主,车主持该证明书到交警部门申请注销车辆。车主如果把临近报废期或已达报废期的摩托车出售,导致报废摩托车继续在路面上行驶,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事故的,将追究车主的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