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 标准化奖励额度提高
■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奖励金额由原来给予一次性4万元、2万元、1.5万元提高到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明年起三年内安排60万元对承担专业标委会单位及农标示范区项目单位、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牵头单位、获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单位等给予一定补助。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陈珍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对参与标准化活动并取得一定成功的单位都有一些优惠补助。今后,政府的补助力度还会大幅度加大。”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调动社会各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泉州市继2009年1月5日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有效实施期限三年)后,又于今年10月31日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加大了标准化工作的奖励额度,其中,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由原来给予一次性4万元、2万元、1.5万元的奖励提高到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参加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前5位)及获国家、省标准贡献奖的奖励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另外,从2013年至2015年,市财政将安排60万元对承担专业标委会单位及农标示范区项目单位、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牵头单位、获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单位等给予一定补助。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近半年来,泉州市标准化工作硕果累累:牛姆林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地方标准《石雕石刻制品》、《立领男套装》获批发布;我市企业参与研制的首部国际标准《指针式石英钟—机心与指针的配合尺寸》获批发布,参与制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竹纤维混纺针织面料》、《家具用皮革》获省标准贡献奖……
“标准的缺乏致使客户难以辨别产品质量高低,这几年,仅在纺织、鞋服界,我市制定的标准就有多项填补了国内标准的空白。”据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制定标准就如同古时候统一度量衡一样,主导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也较容易掌握行业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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