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工作 23个城市借鉴泉州经验
本报讯 (记者林铭珊)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泉州市政府制定的《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给予充分肯定,专门向23个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人民政府转发《工作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泉州市《工作方案》符合工作实际,内容扎实、措施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参考借鉴泉州市的经验,尽快制定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
据悉,今年4月,泉州市被列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自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泉州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具体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级政府、市有关单位以及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的意见,形成《工作方案》。8月,泉州市政府成立了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力打造“专利支撑引领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与产业品牌共融互进”、“地理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文化环境。
相关新闻
- 2012-11-27石狮高新区创建知识产权试点 每年至少投100万
- 2012-11-22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 晋江三家公司通过考核验收
- 2012-10-22漳州泉州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为期3年
- 2012-10-08石狮将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 帮助企业建立管理
- 2012-09-27《泉州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受肯定并转发
- 2012-09-27晋江出重拳打击侵权假冒 今年累计处理42件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