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司空见惯 出事故该由谁来“买单”
说法:
搭车出事司机难以免责
在人们的固定思维中,搭“顺风车”出事故,司乘双方应该都负有责任。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很多时候,驾驶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很少有人想到,当你打开车门,请朋友、亲戚、邻居,甚至陌生人坐上车时,此举已经意味着一种责任,途中一旦发生事故,你将极有可能作为被告面临索赔。”福建省律师工作者协会王同福律师说。据他介绍,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搭顺风车、拼车等行为,不能免除过失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既然同意亲属、邻居、朋友等免费搭乘车辆,就有了安全运送搭乘人的保障义务。虽然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民法通则》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当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石狮市醒狮律师事务所邱尚矿律师认为,赔偿责任的划分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驾驶人存在过错,由驾驶人赔偿;驾驶人无过错,搭乘人有过错,应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驾驶人、搭乘人均无过错,亦应由驾驶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相对于乘客来说,驾驶人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要更强一些。邱律师表示,搭乘“顺风车”可谓一把双刃剑,一面是驾驶人的好心,另一面是搭乘人的利益。把握不好,不是你流血就是他流泪。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对于“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我国尚无相应法律规定规范。但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此类法律问题已经越来越鲜明凸显,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去年10月,厦门首次对一起搭乘“顺风车”事故案作出判决,好心让人搭车的驾驶人被减轻5%的赔偿,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对助人为乐行为的鼓励,也是法制精神的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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