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钞坑片区改造进入实质性阶段 33座房屋已腾空

qz.fjsen.com 2012-12-27 16:31  傅文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钞坑村民在动员大会上咨询拆迁协议签订事宜。(李荣鑫/摄)

东南网-石狮日报12月27日讯(记者 傅文忠 通讯员 李秉源)“我自己住着空中别墅,家里还有10多个店面和厂房在出租,每年光收租金就有90多万元,但我还是非常支持市委、市政府对钞坑进行整村改造,建设新型社区,因为只有抓住这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钞坑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在昨天下午举行的钞坑片区改造工程群众动员大会上,钞坑村民代表颜世典情真意切的发言赢得了热烈的掌声,掌声来自钞坑村900多名村民,他们用掌声表达了对钞坑片区改造的支持和期盼。

昨天下午,石狮服装城艺术中心三楼多功能厅座无虚席,钞坑片区改造工程群众动员大会三点如期举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钞坑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许锦聪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指挥长刘德旺对钞坑片区改造设想进行解读和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指挥长许赞成,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陈元生,市政府副处级干部、副指挥长洪维陆,市法院院长欧阳颜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温龙,市公安局局长刘南辉和钞坑村群众户代表、钞坑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1000多人参加动员大会。灵秀镇党委书记、副指挥长李斌主持动员大会。

钞坑片区改造工程自7月底启动以来,得到了海内外钞坑人的积极响应和有力支持,截至昨天下午,已经有296户村民“捷足先登”签订拆迁协议,33座房屋已经基本腾空。记者从动员大会上获悉,钞坑片区房屋拆迁提前批签约将在12月30日上午8:30启动,此前与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的视为提前批签约第一天所签协议,享受拆迁补偿各种优惠政策;2013年元月7日起指挥部将开始进行已腾空房屋拆迁;2013年1月份完成安置区地质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做好安置区图纸设计;2月份基本完成拆迁协议签订,安置区设计施工图送审;3月份春节过后所有房屋都要腾空,并组织拆除,安置区施工图招投标;4月份安置区进场施工,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安置小区。

“为什么要改造钞坑?”许锦聪在动员大会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一、从发展大局看,泉州把推进环泉州湾城市组团建设作为推动泉州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动力,一个高效连接的环湾交通网络正在形成,城市建设处处热火朝天,形成你争我赶、竞相发展的局面。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钞坑片区改造工程,按照“大投入、大提升、大商圈、大繁荣”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带动南部经济繁荣发展,形成南北呼应、互动互促发展的格局,引领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二、从群众的利益看,首先,我们这次改造是成片改造、整村改造,不同其他项目拆迁安置,全体村民都能受益,特别是借此机会彻底解决困扰钞坑20多年的“回批地”等历史遗留问题,这对于提高钞坑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人居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其次,片区改造后将从居住、商业、教育、卫生环境等方面完善片区城市功能配套,让钞坑脱胎换骨,旧貌换新颜,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第三,片区改造可以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最后一点,在完成征地拆迁以后,钞坑片区将充分发挥特殊的区位优势,科学统筹区域土地资源,引进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大型城市综合体、新型电子商务业态、五星级酒店等项目,以连片开发建设的强大态势,辐射引领凤里、湖滨、宝盖等石狮中心区域和龙湖、英林、深沪、金井、永和等晋南五镇,与石狮服装城、国际轻纺城、南洋路布料市场、灵秀纺织城、纺织机械市场等,在城市南端形成最繁荣的商贸圈,构筑石狮南大门城市客厅和中央商务区,进而引领城市空间格局发生深刻变化。

许锦聪强调,在动迁过程中,指挥部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已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和补偿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在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对拆迁群众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不随意承诺、不徇私,整个拆迁工作做到全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最大限度地保护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人想要做手脚都是不可能的,一旦发现涉及违法犯罪的人员,将送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