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醉汉夜搬神像将其摔伤 遭索赔做法事赎罪
庭外和解做法事赎罪
损毁神像如何赔偿,之前双方意见不一,无奈之下,富美宫董事会,将小苏起诉到了鲤城法院,提出6万元的索赔,实际赔偿价以法院委托的鉴定价为准,并要求登报道歉。
资料显示,富美宫于2009年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小苏不慎摔破的神像,也有悠久的历史了。案发后,富美宫董事会成员,四处奔走,请来手艺精湛的匠人,为受损神像补了身。
不过,神像本身并未列入文物保护范畴,这使价值评估陷入困局。经办法官曾带着董事会成员,先后找到泉州多家评估单位评估,都未得出满意结果。
经办法官也为此费了不少心思,再三开庭调解,但双方都各执一词,小苏也对董事会的起诉主体资格,提出质疑,双方一直无法达成调解。
一晃,半年多过去了。双方经多次碰头,最终以庭外和解方式了结此案。双方协议:小苏承诺要在富美宫烧香、添油、设坛,请法师连做三天法事,为自己的莽撞赎罪。
据悉,小苏承诺的做法事已从前日开始,今天正好是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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