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出台措施 加强房产等重点行业中介监管
东南网-石狮日报1月3日讯(记者 陈平 通讯员 蔡珍贵) 市场中介和群众工作生活越来越密切,但是中介市场发展和规范一直受到人民的诟病。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将加强对重点行业中介监管,特别是对房地产交易经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组织,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未备案拒整改将记入信用档案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准入和执业行为的监管,着力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经营秩序。严格市场准入,认真审查市场中介组织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实行资质许可的,严格审查市场中介组织或其执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对未取得许可证件、资质资格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要落实备案制度,督促市场中介组织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的市场中介组织,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加强房产等重点行业中介监管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对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建设领域中介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对职业中介、房地产交易经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组织,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行政机关不得指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
《通知》同时要求,要纠正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市场中介组织提供服务,限制同类服务领域同等资质中介开展竞争等行为。完善财政投资项目选择中介服务的机制,采取“招投标或者建立名录库实行随机公开抽取方式”,消除暗箱操作、直接指定等方式。同时,继续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脱钩,督促全市所有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与市场中介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