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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泉州城镇居民首次实现门诊看病可报销

qz.fjsen.com 2013-01-03 12:40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张君琳)1日起,为了减轻城镇居民门诊费用负担,在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我市首次开展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即城镇居民到约定医疗服务机构看门诊,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无须增加参保费用

所谓的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指的是城镇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就医,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出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资金从当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含在校大学生)。居民无须增加参保费用,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到统筹的门诊医疗待遇。每次就诊的起付标准为10元,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按50%报销,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

举例来说,张某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到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就诊3次。第一次发生的费用为190元,第二次为210元,第三次为110元。根据规定,张某第一次要先付10元(起付标准),进入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有180元(190元-10元),张某还可以报销90元(180元/2)。第二次张某要先付10元(起付标准),进入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有200元(210元-10元),张某还可以报销100元(200元/2)。而第三次费用张某要自行支付,因为前两次发生的费用190元+210元=400元,已经达到最高支付限额400元,就不能再给予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支付范围为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甲类品种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药品费用。主要用于门诊一般诊疗费、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洗胃、清创缝合、导尿等。参保居民在约定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天,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

凭卡就医直接报销

城镇居民就医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此卡是医疗保险就医和结算专用凭证,由参保人自行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系统中有缴费记录且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在约定机构就医时,约定机构要认真核实其身份,将就医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上传至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打印医疗保险结算单或发票,按结算单或发票收取其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余部分由约定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居民或系统中尚没有缴费记录的有卡参保居民,只能先由本人全部付费,保存好相关单据,在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做好登记,等领到社会保障卡或系统中已生成缴费记录后再到约定门诊医疗机构审核报销。报销仅限当年门诊费用。

须到约定医疗机构

所谓的约定式门诊服务,是指凡参加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时,须在所属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一级定点卫生院)中,就近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的约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一对一的医疗服务。约定机构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将参保居民填写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签约单》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上传至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选择约定机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选定约定机构。

在启动实施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当年,可默认参保登记地就近一家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约定机构。需要变更约定机构,应在当年第四季度到原约定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原签约单在下一年继续生效。各地区市约定机构由当地自行确定,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因约定机构条件有限并经约定机构批准转往市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其转诊后的门诊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再到约定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参保居民未经约定机构批准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不享受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待遇。

责任编辑:庄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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