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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小区业主需交燃气初装费 不缴就不交房?

qz.fjsen.com 2013-01-18 08:15  林天真 陈建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开发商:

不熟悉相关法规

下周一给业主答复

开发商晋兴集团相关负责人洪女士表示,公司确实向业主们收取了3000元每户的燃气初装费。

不过,洪女士表示,她并不知道相关部门有出台规定“要求不能收取燃气初装费”。当记者和业主们详细列出了相关规定后,她表示,公司需要时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确实有相关规定,我也不能自己拍板决定要给什么解决措施。我们需要上报给上级公司领导,周一会给业主们一个明确答复”。

部门:

燃气初装费不该收

已介入调查

对此,晋江市发改局物检所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我省就曾出台《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闽价房[2007]413号),规定“住房开发建设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因此,开发商确实不该收取燃气初装费。目前,他们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晋江市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他们正与房管部门商讨,研究出台针对“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的解决措施。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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