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禁炮”方案出台 举报者最高奖3000元
东南网-石狮日报1月22日讯(记者 柳彩霞)昨日下午,石狮市召开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2012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2013年禁炮工作。会议强调,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将依法处以罚款、治安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最高给予3000元奖励。市政府副市长杜举胜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禁炮”范围包括:旧华山环岛开始,北环路、威兰西服饰公司路口、石泉二路、华侨医院、香江路、香江路与港口大道十字路口、学府路、南环路(含南侧石狮辖区)、西环路、北环路位置所覆盖的封闭型区域及服装城。
对于上述在禁止范围内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违禁燃放者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鼓励举报,市禁炮办公布了举报电话110,相应镇、街道也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于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达到行政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达到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杜举胜就做好今年禁炮工作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炮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有效确保禁炮工作的扎实开展;多措并举,全力打好禁炮工作的宣传战役;巡逻查禁,加大现场防范打击力度;强化督查,保证各项禁炮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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