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巩固新农合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巩固新农合制度
提高群众受益水平
今年年初,洛江区医院为患者覃大姐邀请了市级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来到该院做手术,不仅省去了覃大姐来回奔波之苦,医保报销比例也提高到了95%。
覃大姐只是洛江众多新农合受益者之一。早在2010年,洛江就率先在全市试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乡)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2012年延伸到村卫生所。2011年洛江又率先在全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乡)卫生院普通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群众在普通门诊就医时,均可享受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且不设起付线、封顶线,药品等费用报销比例可达40%,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去年,洛江区新农合筹资规模不断扩大,参合率达99.76%,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应保尽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居全市前三,实际补偿比例达到52%,增长13.2%。住院起付线不断降低,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降低至100元、300元、5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分别提高到95%、85%、75%;辖区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参合儿童到省附属协和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报销70%;住院封顶线提高至8万元,可报销的特殊门诊病种由原来18种扩大至23种,报销金额大幅度提高,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洛报 昆城 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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