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球罪不轻孔明灯闹天空 飞行机组急避让(图)
【管理】
一灯一球 数个部门能管它
据悉,早在2006年7月,中国气象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惰性气体取代氢气作为气球的填充物,同时严禁手持氢气球的施放活动,并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禁止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
而在泉州地区,为了确保晋江机场飞行安全,泉州市目前对氢气球、孔明灯管理的文件主要是根据《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泉政文[2007]279号)有关规定,禁止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晋江市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南安市水头,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区域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大型礼炮、烟花、焰火、信号弹、风筝以及其他升空飘浮物,违者将依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79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相应管理权的部门有泉州晋江机场、公安部门、气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
此外,消防部门也可按照《消防法》第63条规定对孔明灯进行管理,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相关新闻
元宵夜孔明灯当空舞 飞行机组急避让
公安部门:若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早报讯 元宵节当晚,泉州市区和晋江多地上空飘移大量孔明灯,泉州晋江机场及时通报提醒飞行机组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才化险为夷。公安部门表示,对屡劝不听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者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晋江机场方面通报,2月24日(元宵节)19:30至22:30左右,在泉州市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东湖公园、大坪山公园、江滨北路沃尔玛广场、新门街、泉州市民广场、晋江市阳光广场、安海等地上空飘移大量孔明灯,机场立即报告泉州市110指挥中心,同时协调有关单位播放禁放孔明灯通告,并及时通报提醒飞行机组采取紧急避让措施,才化险为夷。
据悉,在净空保护的区域,一旦有市民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等升空飘浮物,将对途经航线的飞机造成重大影响。如果孔明灯飞至1000余米高空,恰巧又处在机场附近或飞机起降航路上,就有可能被飞行高度较低的飞机“撞上”。一旦孔明灯被飞机发动机吸入,造成发动机停机,后果不堪设想。
为确保节日期间机场净空安全,市净空办已通知各有关乡镇(街道)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如果有人施放升空飘浮物,情节严重的,可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黄雅珊)
(早报记者 许钹钹 实习生 许艳娇 对本文亦有贡献)
元宵节当天,氢气球热卖,孔明灯与烟花一同升天,带来不少隐患。
(图片来自记者拍摄和网友微博)
- 2013-02-25泉州数十人燃放孔明灯被制止 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 2013-02-19元宵节临近 部门提醒机场净空区域禁放孔明灯
- 2012-08-05市民随意燃放孔明灯带来安全隐患 应谨慎为之
- 2012-01-15“禁炮”区内禁燃放烟花爆竹 净空区域禁放孔明灯
- 2011-09-09中秋节适合出游 晋江机场提醒禁放烟花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