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1·31”抢劫杀人案 提供线索者奖1万元
抢劫未果持刀行凶
原来,犯罪嫌疑人蔡某辉因手头拮据,便萌生抢劫念头。他熟知安居公寓登记处小卖部营业时间较晚,且夜间只有一人值班,便准备实施抢劫。1月30日晚,蔡某辉到安居公寓附近一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因时间尚早不好动手,便到附近一网吧上网。1月31日凌晨4时许,蔡某辉离开网吧,以买烟为由骗开安居公寓大门,来到小卖部。随后蔡某辉趁受害人戴某莲转身拿东西,持水果刀向其身上砍刺,致其受伤。被害人管某员在睡梦中听到妻子的连声呼救后,从房间冲出来与蔡某辉展开搏斗。在搏斗中,蔡某辉刺中管某员多刀,致使其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举报市民获得重奖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陶崇隆,代表市公安局给向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帮助警方快速成功侦破此案的何先生颁发1万元奖金。据悉,何先生是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获得奖励的全市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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