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推动校企合作 为全市高校和企业牵线搭桥
【核心提示】
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人才是关键因素。日前,市政府就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下发《实施意见》,在校企联合培养紧缺人才、建设实训基地、加强产学研用合作等方面提出要求。
□本报记者 朱娟娟
每年为亿元企业培训2万人次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泉州市将重点培养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制鞋、石材、水暖、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现代港口物流与港口工程、船舶、汽车工程等领域,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紧缺和急需的专业和资本运作、区域经理、高级文秘、市场督导、软件开发、动漫等方面的中高层次人才。
至2015年底,力争全市高校与500家以上年产值亿元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每年面向年产值亿元企业开展职业技术培训2万人次以上,全市高技能型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9%。
高校专业课企业兼职教师比例将超六成
《实施意见》提出,泉州市将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制度,高校将按企业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在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中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创造条件力争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
此外,泉州市鼓励支持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联合制订人才双向交流方案,到2015年前,保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课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组织教师进入企业参加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保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在五年内累计不少于一年在企业工作。
建设2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
泉州市支持高校紧密联系行业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实行厂校合作,建设一批实训实习基地,力争至2015年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达20个以上。
此外,泉州市将重点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市级高等教育实训基地。
校企合作研发费用可享税收优惠
泉州市将建立产学研用合作联盟、产学研用合作产业基地或中试基地,鼓励和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动企业在高校设立相关科研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支持。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企业所得税50%加计扣除优惠。
同时,鼓励支持高校派遣高级技术人才进入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服务。鼓励支持高校开展科研课题研究,高校科技人员进入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服务的项目,将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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