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简化村成立慈善公益类、服务类社会团体

qz.fjsen.com 2013-03-09 08:08  林富榕 庄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9日讯(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庄宁)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支持村(社区)成立慈善公益类、服务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石狮市相继制定了相关政策,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

据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在村(社区)或镇(街道)成立慈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具备成立登记条件的村(社区)老年协会,石狮市取消了这些社会组织的筹备批准环节,实行直接登记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担任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制定了章程范本、业务主管单位批文范本及相关表格填写样式等,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当事人来回跑的事情发生。

至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村(社区)公益类、服务类社团57个。其中,已有29个村(社区)老年协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解决了基层老年协会处于非法身份的尴尬处境,不仅有利于依法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的管理,也有利于基层老年协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基层老年协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