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4000箱果冻找不到“生日” 果冻企业称是“半成品”

qz.fjsen.com 2013-03-13 08:0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质监人员正在现场检查

企业:包装供应商跟不上生产进度

“这些都还只是‘半成品’。”陪同检查的企业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产品在出厂前,每一个果冻上面都将加上印有生产日期的标签,外包装箱也将印上生产日期,“印的生产日期是产品在车间生产出来的那一天,不会是出厂的那天。”

“一方面,今年春节过后,一些供应包装的供应商开工比较晚,有些甚至停产了,导致包装没有到位;另一方面,我们的生产排单是根据订单来的,所以有些产品生产出来了,却没办法进行包装。”果冻企业负责人介绍说,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没能及时包装,但是生产车间场地有限,没办法停放在生产车间,所以才会将这些“半成品”放到仓库内。

部门:检查入仓记录 责令整改

听完企业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检查人员表示要检查这些“半成品”的入仓记录。

在工作人员提供的入仓记录上,记者看到,这些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半成品”全部为可吸果冻,来自于7个生产批次,其中有6个批次生产于2013年3月1日,1个批次生产于2013年3月10日。

“既然是‘半成品’,就应该和成品分开存放。”检查人员表示,因为生产车间场地有限将“半成品”存放在仓库是允许的,但应该在仓库内存放的位置用清楚的标识标清楚。除了标识外,检查人员还发现,存放在仓库内的产品直接放在地面上,没有“离地”存放。

检查人员对果冻企业开出了书面整改函,要求企业在15日之前完成“半成品标识”和“仓库离地存放”的整改。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