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部分路段车行如龟速 市民建议限速标准适时提高

qz.fjsen.com 2013-03-15 07:5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江滨北路限速50公里,网友戏称“开车如龟速”。

本报讯(记者 李凯龙 陈小阳 通讯员吴小玉 文/图)路况好了,泉州市区的最高限速提高了吗?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市区某些路段道路状况改善了,然而道路限速却还是老样子,一不留神超速就被罚,市区道路限速能否与道路通行条件“与时俱进”?

网友 路况好车辆却龟速

@黄老黄的欣世界在微博上说,泉州市区江滨北段总长9.59公里,路面几乎已全部实现沥青化,除大十字路口外,沿途基本没岔路口、可供行人横穿的护栏缺口、斜坡、急转弯,且路面上通行车辆密度并不大。如此良好的路况,该路段却全程最高限速50公里/小时,许多司机一不留神就超速了,特别是在白水营等路段。他表示,10多年前建成的江滨路,如今路况已明显提升了不少,有关部门应再进行实地考查,必要时对最高限速做适当调整。

限速规定与路况不尽相符的道路,并不仅仅是江滨路一条。近年来,市区不少道路在进行沥青化改造的同时,拓宽了路段,增加了车道,但道路最高限速仅为40公里/小时,在非交通高峰期,以这样的时速出行,未免有“龟速”之嫌。

部门 限速系综合考虑各方条件

市区道路的限速规定是否合理?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表示,市区道路的最高时速,是根据当时道路设计的通行能力而设定的。

市交巡警支队表示,江滨路北段限速50公里/小时,是专家综合道路周边状况、人车流量、道路设计标准、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确定的相对合理的一个限速标准。十次车祸九次快,江滨路此前曾事故多发,大多是驾驶员开快车所致。市区道路车辆拥堵,车速快,事故势必增多,所以要求道路有相应的限速。限速能否提高,应该结合道路改造重新论证其通行能力,但目前暂无此计划。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