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男子三年前跳河勇救人 三年后微博找到他(图)

qz.fjsen.com 2013-03-15 10:1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见义勇为模范”祝维满赶来领奖,并与民警合影。

讲述人:德化县公安局政工科 张徐泙

记录人:东南早报记者 王盼琛

“没想到你们还惦记着我,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前日,千里迢迢从江西赶到德化县公安局领取属于自己的“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和“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章和证书的祝维满万分激动。

2010年7月3日,家住德化县三班镇的陈某祥和陈某福一起到李厝溪中游泳。因不熟悉水性,二人被卷入漩涡中。正好经过溪边的祝维满听到呼救后,衣服没脱就跳入水中,由于水中环境复杂,祝维满多次接近陈某辉却多次被水流冲开,经过多次努力,终于将陈某辉救起。当听到还有一名落水者时,祝维满再次跳入水中,但搜寻了一个多小时后仍然没有找到陈某福(后证实遇难)。由于体力严重透支,祝维满无奈放弃搜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