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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车致人死亡 借车者同车者也要承担责任

qz.fjsen.com 2013-03-28 07:53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苏立新 李晓欣)德化人陈某建酒后无证驾车,因操作不当撞上路灯,致使副驾驶座上的人死亡。近日,德化法院作出判决,出借车辆的人也要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而同车的人因没有对陈某建尽到提醒义务,也要承担责任。

一日凌晨,陈某建和4个朋友在德化一公园边吃烧烤边喝酒后,无证驾驶小车载大家回去。当行至浔北路时,他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向环岛处的路灯,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吴某红受伤,经送医院抢救5天后死亡。德化县公安局认定陈某建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吴某红的父母将陈某建、罗某城、罗某朗及同车的其他3人告上法院,索求赔偿。

原来,罗某城才是轿车的实际所有权人,他将车借给持有驾照的罗某朗使用,而罗某朗后来又将车借给无驾照的陈某建。法院审理中,罗某城辩称,罗某朗将车擅自借给他人是其不能控制的,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德化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建无证驾驶轿车操作不当,造成吴某红死亡,应当承担80%的责任。罗某朗将轿车交付给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而死者吴某红及同车的其余3人主动乘坐陈某建酒后驾驶的车,并且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故均应对事故产生的后果承担2.5%的民事责任。

律师提醒,目前车辆租赁行较多,出租者应在出借车辆时,仔细核查租赁者的情况及身份信息,避免惹来纠纷。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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