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次未年检强制报废 石狮6万多小车未达标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31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黄集昌 王森森)“今年5月1日起,机动车如果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将被强制报废。”这是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的。警方目前的统计数据显示:至目前石狮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的机动车达64076辆,其中摩托车60809辆,汽车3267辆。
“如果逾期未年检的话,车辆将被强制报废,而且驾驶员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可以处以最高达2000元的罚款。”警方在向记者解释新规时,特别指出其中的违法后果。同时也提醒石狮的车主们及时办理机动车年检手续。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石狮机动车拥有量增长速度较快,而至目前,石狮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197048辆,其中摩托车有134404辆,汽车有62644辆。在使用机动车中,一些车主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从而出现一些“病车上路”、“无保险车”、“车主信息未更新”问题,这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而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中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对于此,市交管大队车管股一民警解释称,“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是说“指连续3年未年检”,因为对于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来说,前6年是两年一检,之后是每年检一次,所以“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并不代表就是“三年”。
“如果以前未年检,现在去年检的话是否会被处罚?”这是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市交管大队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主动前往办理年检手续的,将不予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到期前三个月内,都可以申请年检的。”而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机动车检测线较多,汽车和摩托车均可以在石狮本地的一些检测线办理检测。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后,原先国家各部委关于机动车报废的规定将同时废止。按照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有所调整,其中明确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根据该规定,私家车将没有限制使用年限,“只要年检的时候合格,那么就可以继续使用”。而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与此前一样,仍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