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不戴安全头盔及无证 网友吐槽:太严了
交警回应:
欢迎举报执勤人员违法行为
对于读者和网友的看法及疑问,晋江交管部门昨日也做出了回应。
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将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的标准定为:一、超标电动车:1.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2.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二、助力车:1.气缸容量32—50CC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2.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排气量大于50毫升的燃油助力车属摩托车。以上两种类型的车辆均属机动车,上路行驶需携带摩托车驾驶证、机动车合格证等,并佩戴安全头盔。
数据:两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本身操作性、稳定性较差,且车身极易损坏,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摔倒,造成伤亡事故。从每年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占了全年死亡事故的70%左右,单单去年,晋江涉及摩托车(包括电动车、助力车)的死亡事故共发生330起,造成96人死亡,占全年事故死亡人数的73%。今年1至3月份,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已发生92起,造成12人死亡。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整治摩托车违法,已是迫在眉睫。
行动:昨天是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第一天,交警上路执法,发现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均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但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驾驶员上路不戴安全头盔、无证等现象较为突出。截至昨晚7时记者发稿时,交管部门共查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142起、无证驾驶56起。
表态:对于执勤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及燃油助力车的行为,交管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市民可以拍照,与他们或晋江经济报联系,他们将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罚款、记分处罚,如果重犯将予以辞退。
同时,交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被商家误导,尽量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并希望广大市民为了你、我、他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了您和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驾驶摩托车上路要做到———有证件、勿酒驾、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市民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可拨打晋江交管三中队电话0595-8266607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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