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56家客运企业接受考核 成绩不合格经营权不保

qz.fjsen.com 2013-04-10 13:15  苏碧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10日(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庄爱萍)今后,市民乘坐客运班车,再遇服务态度不好、客运车辆中途甩客、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拨打22599110或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将直接影响到客运企业本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成绩,四年以上为B级(不合格),将被收回到期的全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

本月10日前,全市的56家客运企业,对本企业2012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自评将完成。5月5日前,各运管所组织对辖区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初评,6月1日前,泉州市道管处成立的考核小组,将对成绩进行复评,6月底前,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

考核对象包括从事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企业。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B级表示。

企业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有两年为B级(不合格),或者三年以上为基本合格(A级)的,将被收回其30%~50%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三年为B级(不合格),将被收回其到期的50%~90%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四年以上为B级(不合格),其到期的全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将被没收。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