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小伙骑超标电动车 汽车驾照要被扣12分?
交管部门
属准驾不符 本月晋江市区已处罚10多例
对此,晋江交管三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需携带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和小车驾驶证不能混用,市民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导致小车驾驶证被扣12分属于‘准驾不符’的处罚结果,合乎相关规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交通法规,无证驾驶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处300元罚款,并且,视情节轻重可处以行政拘留;驾驶证只准驾C1的,如果驾驶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属准驾不符,处罚款300元并扣小车驾照12分;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小车的,也是准驾不符,处罚款1500元,并扣12分。并不存在“无证驾驶处罚更轻”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4月1日起,晋江全市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对驾驶、乘坐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本月以来,仅晋江市区已处罚了10多例准驾不符的案例。
律师
有处罚依据 建议配套制度健全后再罚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洪认为,按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交管部门确实有处罚依据。他说,按以前的相关法律,电动车是不要求要有驾驶证的。现在,电动车虽然有了国家标准,可是,相应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却还没有健全,有些法律法规制度还没统一。“现在电动车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地位。超标电动车在处罚时按机动车看待,但是,在泉州市区,电动车走上机动车道,却会被罚款。现在电动车也还不能上牌。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应该跟上,应该把超标电动车全部纳入机动车管理,上机动车牌,考驾照专门有针对电动车车型的。”
为此,吴家洪建议,应该在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后,再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处罚范围,否则会让市民无所适从。
相关新闻
- 2013-04-11超标电动车一律作为机动车管理 上路须持驾驶证
- 2012-09-16超标被视为不合格机动车 石狮电动车何去何从?
- 2012-09-04超标电动车系不合标机动车 市民请勿购买或使用
- 2012-08-25泉州一男子酒驾超标电动车 无牌无证不说话
- 2012-08-25醉驾超标电动车引发3起车祸 4人被控危险驾驶罪
- 2012-08-24泉州醉驾超标电动车一律入刑 从重处罚快诉快审
- 2012-07-17中山南路50多家车行卖超标电动车 监管力不从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