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断了”习俗传承? 禁送糕饼粿粽引关注
走访一
浪费严重,出台村规民约限制
昨日,记者在磁灶镇东山村拿到了一份“东山村村规民约”的材料,落款时间是“2013年1月19日”,其中“婚丧喜庆”这部分内容的第一条是“不管喜事或丧事,包括小孩14天、满月、周岁、16岁结婚嫁娶,老人寿诞,新居乔迁,治丧出殡,三载除服及其他,一律不准送粿粽、糕饼、花包、糖果、米、油等食物(包括至亲)……违法者罚20000元归公家所有。”
另外,记者还在磁灶镇张林村看到一张落款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其中做了几乎相同的规定,“……一律不派送食品,如糕饼、粿粽、炸粿、喜糖、喜包、米、粮油或其他食品类东西,违者至少捐人民币10000元。”
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在东山村部的公示栏里,一张落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的“东山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里面表达的是“……一律严禁分送糖果、水果、饮料、罐头等,即‘口灶份’物品”,并没有把粿粽、糕饼和花包等具闽南特色的食品具体罗列出来。也就是说,村规民约的内容经过两年有了调整,那么,调整的原因是什么呢?
东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谋独说,很多村民收到粿粽、糕饼和花包等食物都没有吃,要么用来喂牲口,要么扔掉,浪费非常严重。所以,在村两委、老协会、村支部委员和村民代表的商议下,拟定了新的村规民约,在经村民签字认可后实行。他觉得,传统嫁娶所分送的花包一般是一斤面粉做一个或两个,最多做到四个,这样一来,花包的体积较大,很多人吃不完或者没吃完就变质了,只能扔掉,而现在青阳街道推出了一种小花包,体积小,味道好,已被引用到婚宴中。所以,他觉得,传统的东西要传承必须符合市场需求,不然没有村规民约限制,同样会消失。
走访二
村民拥护,民俗食品分送减少
对于各村出台的村规民约,村民如何看待呢?在东山村卖瓷砖的张先生说,村里至少90%以上的人是拥护村规民约的,认为可以较大程度地减少浪费,也能遏制攀比风。他之所以认同禁止糕饼和花包分送,是因为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类在以往被捧成美食的东西已经不怎么受待见了,而且这类食品以往能放很多天,现在不知是不是商家偷工减料,放个一两天就开始发霉,为了身体健康,很多人都不吃了。
磁灶镇大埔村50岁的吴先生开着一家小超市。他在2011年娶儿媳妇,当年他定了450斤面粉做了1800个花包,“如果村规民约没实行,我至少要定900斤面粉”。他觉得,村规民约实行后,减少了他的经济压力。“送花包这类传统习俗应该会继续传承下去,只是分送的对象和分量减少。”
大埔村63岁的张淑华阿婆说,之前嫁娶分发“灶仔份”,要让不少亲戚帮忙挑着一担担的“灶仔份”到所在生产小队的每一户人家去分发,现在只要分送给堂亲,省了花销,也省了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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