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1344套保障房可领申请表 25日起接受审核
■房子:共1344套,都在中心市区
■时间:4月25日—5月24日集中受理期,5月25日后转为日常受理
■对象: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
备受市民关注的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今起正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申请。
根据《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泉政办〔2013〕17号)的精神,保障性住房分成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四类。
此次公布的保障性住房共计1344套,分别位于东宝花苑保障性住房小区、江南花园城II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新华路芳草嘉园公租房、鲤城华星安置区廉租住房等处。凡居住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清濛园区)的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此次申请保障房的集中受理时间从2013年4月25日起至5月24日止,5月25日后保障性住房申请转为日常受理。
□早报记者 林福龙 实习生 邓驯
申请条件
四类保障对象各有收入界限
申请保障房有收入界限。2013年度收入界限暂定如下:
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05167.59元,家庭资产总额58万元以下(限价房保障对象);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线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4134.07元,家庭资产总额47万元以下(公租房保障对象);
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6101.6元,家庭资产总额17万元以下(经适房保障对象);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万元以下。
其他申请条件见早报3月20日A06版,或今日登在《泉州晚报》的公告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qzj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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