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进一步出台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建公租房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7日讯(记者 苏碧蓉)今年,泉州市政府将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工作条件艰苦的单位建设保障性住房,同时,对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家给予2万元的经费扶持。昨日,在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召开的第十一次联席会议上,泉州市市长郑新聪初步同意工会提出的改善职工工作条件的两点建议。
市总工会的调查显示,当前,来泉务工创业人员住宿主要靠企业和工地宿舍、民工公寓、农户出租房等解决,住房条件艰苦。
目前,泉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是面向社会,由个人向户籍(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为进一步解决岗位艰苦的单位职工住房问题,泉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赖畅水建议,市政府出台支持政策,鼓励职工工作条件艰苦的环卫、公交等单位,利用现有用地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国有企业,将闲置土地变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为企业职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会上,该建议正式被市政府采纳。
此外,去年底,市总工会启动“创建百家劳模创新工作室”计划,采取现场指导、技术沙龙、远程答疑、集中授课等形式,传播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目前,泉州已在各个县(市、区)建有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昨日会上,该计划得到市政府支持,政府将对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家给予2万元的经费扶持。
相关报道>>>
工作条件艰苦单位将获建公租房支持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昨日上午,泉州市政府、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市政府基本同意市总工会提出的“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工作条件艰苦的单位建设保障性住房”、“支持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两个建议。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位于市区东海的泉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将于下季度正式投建。该项目占地36.4亩,总投资5.19亿元,预计2015年建成。
据介绍,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各类企业逾11万家,基层工会3.2万家,会员达243万人,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96.3%、96.5%。
在昨日的联席会议上,市总工会提出两个建议,提请联席会议研究:
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职工工作条件艰苦的单位建设保障性住房。一是鼓励职工工作条件艰苦的环卫、铁路、公交等单位利用现有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国家、省、市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有关专项补偿政策;二是鼓励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国有企业将闲置土地变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为企业职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支持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目前,泉州市已启动“创建百家劳模创新工作室”计划,为有效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政府对“劳模创新工作室”予以每家2万元的经费扶持。
市政府基本同意市总工会提出的上述两个建议。联席会议后,市政府将尽快将相关事项分解,交由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限期逐个落实或研究解决。
目前,泉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立项、规划和设计等前期工作均已基本完成。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该项目将于今年第二季度正式动工建设,预计整个工期为30个月,将于2015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此外,现有位于市区百源清池畔的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将于近期动工改造。
- 2013-02-19企业自建公租房获补贴 建好公租房拴住员工心
- 2013-02-04泉州民企试水公租房建设 为外来工解决住房难
- 2013-01-16石狮多措施缓解“用工荒” 鼓励企业投建公租房
- 2012-10-01石狮四类人可申请公租房 外来工应符合四条件
- 2012-09-18石狮市出台公租房管理暂行规定 四类人群可申请
- 2012-09-06泉州软件园500间公租房 明年11月底将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