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动4.8亿农业贷款 泉州建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本报讯 (记者 吕斯达)记者从泉州市农办获悉,泉州市日前印发《泉州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市级财政引导、县级财政配套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泉州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据了解,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首期出资800万元,等额拨付到拟开办该贷款业务的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每个县(市、区)财政分别配套200万元,形成首期共2400万元的风险金启动资金。
涉农金融机构将按风险金20倍以上额度,为辖区内缺乏抵(质)押物的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象,安排发放农业贷款4.8亿元以上。泉州市农办相关人士表示,农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泉州市农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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