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减排计划出台 中心市区高污染燃料设施将全淘汰
本报讯 (记者 谢曦)近日,市政府正式下达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计划分别比2012年减少0.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农业减少0.7%)、0.5%(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0.6%、农业减少0.4%)、2.45%、5.13%。
安排十大类重点减排项目
为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今年我市安排了国家重点项目减排等十大类重点减排项目和机动车排气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完成期限。
其中,2013年全市造纸全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要比2012年削减20%以上;印染全行业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计划下降35%以上,全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要比2012年削减15%以上;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所有陶瓷企业必须于9月份全面完成建陶企业LNG替代任务。逾期未完成,所在地政府必须于10月底前责令其关闭或者转产。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为建设生态城市,不断促进节能减排、逐步降低城镇空气PM2.5浓度、改善环境质量,我市中心市区今年必须全部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全市纺织印染行业实行全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或集中供热,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地分期分批于2014年6月前全面完成纺织印染行业燃煤蒸汽锅炉、热载体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集中供热工作。
未完成减排任务实行环保限批
根据计划要求,我市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或者配套管网建设年度任务的地方,将暂停当地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为主要排放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审批;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集中治理任务,以及不按要求实施集中供热或者虽建集中供热设施但不按要求拆除小锅炉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暂停其区内新扩建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审批;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区域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和评先创优减排“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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