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4312人正接受社区矫正 最希望保护“隐私”

qz.fjsen.com 2013-04-26 10:13  徐锡思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26日讯(记者 徐锡思)

核心提示

阿金(化名),家住丰泽泉秀街道,2008年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7年,去年假释后,开始接受社区矫正,辛苦创业后,如今有了自己的公司。

在丰泽区泉秀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吴德兴眼中,阿金是他前后监管的30多个矫正对象中,最配合最积极的一个。而在阿金自己看来,“不进去,不知道外面的好……做人确实要端端正正,才不会犯错”。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原因,他们离开铁窗,却同样接受着监管。在泉州,像阿金这样的矫正对象并不少,从2006年到2013年2月,泉州共有8444人接受社区矫正,其中解除矫正4132人,在矫人员4312人。

这个特殊的群体,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上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议今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同时加快具有多功能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教育基地)建设,并对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摸索。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