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理黄金期货交易2亿 两男子被石狮法院判刑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陈莉莉)38岁的江西人周某和50岁的晋江人施某,都代理了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维财公司)的业务,从事黄金期货业务,但经过查实,维财公司业务属非法,两人也因此犯非法经营罪日前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刑。
2011年9月份开始,施某和周某分别成立两家投资公司,并与湖南维财公司在福建省的总代理商签订居间代理协议,代理该公司经营黄金期货业务,从中抽取客户交易佣金的分成。
截至去年,施某共发展客户12名,根据维财公司交易服务器数据库提取的福建客户交易数据显示,他的非法交易成交额达到1.97亿元,施某从中非法获得佣金20万元,实际抽取佣金16万元。而周某也发展了7名客户,交易额达到2800多万元,从中获取非法所得9万元。
去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及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认定:湖南维财公司不属于合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该公司提供黄金交易平台并组织客户进行黄金交易的经营行为,符合变相期货的特征。因代理该公司的业务,施某和周某也双双被捕。
日前,石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施某和周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代理经营期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施某和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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