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三十六姓使琉球力证 琉球王国素向中国纳贡称臣
本报讯(记者 张君琳)昨日,《人民日报》刊发《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厘清钓鱼岛问题)》,引起泉州各界的强烈反响。泉州市文史界专家学者再次翻出史料,力证琉球王国曾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明初即接受明朝皇帝册封,是明清时期中国的藩属国,并向当时中国政府纳贡称臣。
考古学者刘志成介绍,北宋时期,朝廷在现在的泉州水门巷竹街设立了市舶司,需要往来贸易的外国船只有到市舶司办理通行手续后方可进行贸易,其中就包括与琉球王国的贸易。到了明朝以后,为了防范日本倭寇的骚扰,泉州变成唯一可与琉球进行贸易的港口,朝廷在泉州市区聚宝街车桥头附近设立“来远驿”,专门接待从琉球前来贸易的使节。
泉州学研究所所长林少川介绍,明洪武年间,中琉正式建立封贡关系。据《明史》记载,明洪武三年(1370年)复设泉州市舶司,而且规定只限通琉球。到了成化十年(西元1474年),为了加强对中琉贸易的管理和控制,市舶司才从泉州移到福州。
为了帮助琉球王国发展海上交通,促进中琉之间的朝贡往来,明洪武年间,朝廷“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史称“闽人三十六姓使琉球”。在闽人三十六姓中,有明确记载祖籍的是泉州的蔡姓。当时都司陈瑞芳是泉州人,出使琉球,因患痢疾,卒于当地,年仅四十三。这些在《泉州古代海外交通史》中都有记载。
闽人的到来为琉球国引进了新作物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时琉球录》中记载:琉球“波菱、山药、薯、瓠之属,皆属闽中种”。
据史料记载,昔从中国传到琉球的乐器,唯有三弦(琉球称三线)得以盛行。而三弦名称的语源可以从泉州方言中体现。
另外,琉球民俗受到福建特别是泉州的影响,比如凤狮崇拜、石敢当、端午节、祀灶君公、正月初四接神等风俗。琉球人的墓状如龟甲,这种墓就是从闽南传过去的。在饮食上,琉球人面食与泉州人一样用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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