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女找工作陷魔窟 三恶男强奸非法拘禁获刑
□早报记者 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 许鸿源
三个未成年少女结拜成姐妹,随三名男子来到石狮找工作,却不料掉进了虎口。两名女孩被强奸,三人还被非法拘禁,最终,她们找到了一个充电器,把没电的手机充电后报警,终获解救(详见早报2011年8月26日报道)。日前,涉案的三名男子何某、伍某和田某均被石狮市法院一审判刑。
找工作被骗
三少女遭强奸拘禁
2011年,时年只有16岁的小婷、15岁的小蔓和13岁的小梅都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三人在广东某网吧当网管,结下了友谊,结拜成姐妹。在网吧上班期间,小婷认识了20岁的何某,他多次追求小婷。后来,小蔓因工作不专心被网吧辞退,小婷和小梅也跟着辞职。何某“热情”地邀请她们一起到石狮游玩并找工作,三个女孩也动了心。几天后,何某约上“兄弟”——25岁的伍某和17岁的田某,六人结伴来到石狮。
当年8月21日,六个人来到石狮后,在八七路某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六个人同住一间。然而,三名男子很快就不老实了。当晚,何某突然将小婷拉到床上,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另两名女孩小蔓和小梅分别被伍某和田某抓住。
眼见何某占到便宜,伍某打起了小蔓的主意,强行与她发生关系。田某也把小梅拉到另一张床上,企图强奸她,13岁的小梅急忙向两个姐姐求救。小婷和小蔓不断求情,田某才停下来,小梅是三姐妹中唯一没被侵犯的女孩。
被欺负后,三个女孩彻底明白何某等人根本不是带她们到石狮找工作,于是开始想办法逃跑。但两次逃跑都被三名男子抓回,小蔓反抗比较强烈,还遭到殴打。
何某等人眼看三个女孩试图逃跑,当天就把她们转移到八七路某出租房内。这时,他们已经提高警觉,只要三姐妹一离开房间,他们就紧紧跟着。有手机的小婷因手机没电无法求救。
一个充电器
三少女魔窟脱险
为了逃跑,8月22日晚上,三名女孩商量了一夜,她们在房间里面找到一个充电器。23日早上,三名男子出门后把房门从外面反锁,小婷把手机充电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然而,三名女孩根本说不出自己的位置,只对民警说看到窗外有“××公司”的广告牌。接到报警后,石狮湖滨派出所的民警在八七路上不断寻找,一直找到了中午12点多,才在八七路花园城找到与小婷所描述相似的地方。正好这时,小婷从四楼窗户看到民警后,伸出手来不断做手势。民警立即到该出租房4楼,敲开门后,正巧遇到刚回来的伍某等人,民警立即将他们抓住。
日前,石狮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伍某、何某、田某三人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及非法拘禁罪。判处伍某有期徒刑九年,何某有期徒刑八年,田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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