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发展品牌宣传 100多个路灯广告位免费赠
东南网-石狮日报5月15日讯(记者 周进文/文 李荣鑫/图)细心的市民一定会发现,近日行走在八七路上,不仅街头变靓了,而且增加了一道亮丽风景,100多个展示我市龙头工业企业及品牌形象的路灯广告,整齐划一地矗立于道路两旁,把八七路装扮成了一条企业风采景观走廊。
八七路经过景观提升改造后,道路面貌焕然一新,与整个城市品位定位相得益彰。市经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和品牌宣传,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八七路的100多个路灯广告,免费赠送给2012年度纳税额超2000万元的龙头工业企业,用于展示品牌形象。
这只是石狮市政府支持和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二次创业”,我市无论是在政策扶持上,还是在服务帮带中所下的力度都是空前的。2011年,我市出台《扶持重点民营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每年确定10~20家创品牌重点扶持企业,在土地、资金、广告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其中对列入培育对象的企业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广告半年以上的,市政府给予15%的财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高于10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等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不仅如此,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石狮市企业工作大会上,石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别从支持龙头企业壮大发展、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和发展金融助推产业作用等八方面给政策、给优惠、给奖励。在支持龙头企业壮大发展方面,对民营龙头工业企业新建(扩建)生产性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按其设备购置实际贷款额、以当年末基准利率计息,给予50%额度的贷款贴息,单家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当年度纳税额超2000万元且增长25%以上的民营龙头工业企业,按照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计算给予产业升级资金扶持。
此外,为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企业赴境内外参展,对参与市政府组团参加国家级展会[(北京)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和(上海)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春夏季、秋冬季)展等]的展位费给予补贴:对上一年度纳税在200万元以下的鞋服企业给予展位费20%补贴;对纳税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鞋服企业给予展位费30%补贴;对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的鞋服企业给予展位费50%补贴;对参与市政府组团参加境外国际性展览会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给予2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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