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生命 泉州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东南网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通讯员 庄爱萍)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日前,泉州市交通委下发了《泉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3年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泉州市道路运输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0%达标、经营资质100%符合法定要求。全市新增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和运输危险品货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农村客车安装率达100%,卧铺客车车载视频装置安装率达100%。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100%,新增、更新农村客车40辆,新建农村客运站1个。
意见还提出了“三年行动”的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不但要求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还要求继续开展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核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加强客运站的安全监管。
意见强调,应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开展全市道路客运企业三个“100%”核查工作。此外,还应强化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加强客运车辆夜间行驶安全管理及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建立严格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并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机制。
相关具体要求: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客运600公路)的客运车辆,要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员。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进一步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力争今年7月1日前启用福建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排查旅游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条件,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发展。
严格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严禁客运车辆22:00至次日6:00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运行。要摸清农村公路通车情况,建立通车台账,做到“一村一档”
持续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年度省厅将安排3000万省级补助资金用于更新农村客运车辆,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投入。今年泉州市计划新增、更新农村客车40辆,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100%,新建农村客运站1个。
严禁省内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在我省境内通行(接驳车辆除外),积极调整省际班线发车时间,推行省际班线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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