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探索实践 “三个并重”理念
核心提示
从两年多前建局开始,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立足新区实际,克服警力少、基础弱、任务重等困难,总结出“大案与小案并重、破案与追赃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刑侦工作理念,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安全感增强,治安满意率持续提升。
2012年,该区刑事案件破获数比增30%,年人均逮捕2.92人、起诉4.15人,均居全市第一。今年1至4月,全区刑事破案数比增110.53%。2011年第4季度首次参与社会治安满意率测评仅为91.02%,居全市末位;2012年上半年满意率上升至94.36%,居全市第5位,增幅居全省第4位;今年第一季度满意率提升到94.9%,增幅居全市第一。
民意导向 大案与小案并重
针对“重大案要案,轻民生小案”现象,该局提出“大案与小案并重”理念,积极探索小案侦破机制。两年来,破获盗窃禽畜等民生小案800多起。
坚持走访摸排。坚持常态化走访,民警深入群众,了解治安状况,引导群众提供破案线索。
坚持民生小案为重。把侦破小案数列为绩效考评重要指标。每月组织刑侦工作例会,汇总影响广泛的民生小案,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打击防控措施。
坚持强力侦破小案。适时开展破小案专项行动,由刑侦大队牵头、一线实战单位配合的统一行动,采取“串并侦查、挂牌督办、合成作战”等战术打击小案。
民生为本 破案与追赃并重
与破案相比,群众更为关心挽回经济损失,该局提出“破案与追赃并重”,全力追赃。两年来,追缴发还赃物赃款600多万元。
建立追赃考评机制。破案与追赃考评成绩均等,破案和追赃各占50分。追赃成绩按追缴赃款赃物的比例考评,单位、民警年度追缴成绩突出予以嘉奖或上报记功。
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未能追缴或追缴不到10%且属系列案件或团伙作案的,挂牌督办,并制定追缴方案,视情发出督察通报。
建立跨地区追赃机制。凡涉案赃款数额大,受害者多的案件或团伙作案的,部署追赃方案,包括跨地区工作联系协调、赃款赃物流向追查、掌握嫌疑人财产等情况,采取超强措施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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