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 7月起须登记挂牌
上牌条件
发票、合格证缺一不可
超标车要有合法证明
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什么条件?
答: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有两种:一是能够提供合法证明(如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的合标车可办理牌证;二是《通告》发布之前购买并能够提供合法证明的超标车可办理临时牌证。
上牌时间
合标车:长期可登记挂牌
超标车:10月16日起停止办理
问:什么时间开始办理登记挂牌?
答:超标车办理临时登记上牌的时间——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超标车,所有人应于2013年7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申请临时登记上牌,2013年10月16日起停止办理。
合标车办理登记上牌的时间——2013年7月1日起长期受理合标车登记上牌申请。
使用年限
合标车:使用期限尚无时间限制
超标车:可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
问:取得牌证的合标车和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车在中心市区能使用几年?
答:合标车属于非机动车,国家对非机动车暂时没有强制报废的规定,因此,取得牌证的合标车的使用期限尚无时间限制。
根据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对在用的超标车要设定过渡期限,限期淘汰超标车,因此《通告》规定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车,在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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