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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排有毒废水 晋江一皮革加工点老板被拘10日

qz.fjsen.com 2013-06-20 14:58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彭建文)经营着一家制革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对外排放。昨日上午,这家皮革加工点的负责人许某健,被晋江警方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这是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泉州首起案例。

今年4月15日,经网友微博举报,晋江市环保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摸排,发现可慕村新乡小制革加工点仍在进行非法制革加工,生产废水直接外排。

经过环保部门检测,许某健的小制革加工点向外直排的废水中,重金属铬超标296倍,为有毒生产废水,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5月30日,许某健被移送至晋江市公安局,这是晋江市查办的首起污染环境的行政拘留案件。

前日,最高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泉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解释结合办案中存在的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并认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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