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下文停止“搭车收费” 强制收取可要求退款
东南网7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尤燕姿 实习生 黄晓杰)继鲤城区叫停“搭车收费”后,昨日,丰泽区综治办也表示,丰泽区政府将下文通知停止“搭车收费”行为,且被强制收取的费用可退回。
自泉州市区电动车开始报牌后,陆续有多名市民反映,去社区办理电动车归属证明时,被收取群防群治费。
此事经本网报道后,鲤城区综治办于5日下文,叫停“搭车收费”。不过,记者昨日走访发现,仍有个别社区未停止收费行为。租住在鲤城临江街道的陈先生,昨日下午到伍堡社区居委会盖章时,就被收取60元的群防群治费,“如果不交,就不给我盖”。而住在开元社区的蔡先生,因为不交60元的群防群治费,没得盖章。对此,鲤城区综治办吴主任称,他们将派人到各社区监督,制止收费行为。
搭车收费的情况,也出现在丰泽区的个别社区。家住崇福路的纪小姐,到东湖街道松林社区居委会盖章时,被要求交纳2年的“社区服务费”共300元。松林社区书记郭丽萍称,“社区服务费”包括小区的绿化、路灯、卫生保洁、群防群治费,他们曾上门找群众收取,却很难收到,只好借这次电动车报牌盖章来收费。
针对这一情况,丰泽区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平表示,社区“搭车收费”都是不允许的,丰泽区政府昨日已到各街道、社区调查过,发现仅有少数社区存在这一现象,接下来,区政府也将下文叫停该行为。群防群治费属于自愿交纳的,被收取的居民可到社区居委会要求退款。
主播有话
“搭车收费”已经明令禁止,为何仍有个别社区仍在收费?社区的苦衷,不能成为违规收费的理由。希望相关部门将监督落实到位,别让个别社区的违规行为,伤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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