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 污染减排工作限时整改
本报讯 (记者孙灿芬 通讯员张晓斌 林赐生)日前市政府召开污染减排工作约谈会后,安溪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开展现场检查,召开推进工作会,明确各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据悉,2013年,安溪计划实施减排项目33项,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治理、结构关停,畜禽养殖治理等方面。截至6月底,该县重点减排项目完成13项,按时序进度推进13项,未能按时序要求推进7项,存在部分减排项目和指标进展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偏低、部分污水处理厂未能如期投入运行或未能通过减排核算等问题。
针对污染减排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10日,安溪县领导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全县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对项目建设整改责任单位、人员和完成时限等一一予以明确。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方面,在其他新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行时,安溪将充分发挥城区污水处理厂作用,自7月起污水处理量确保提高到3.4万吨/日以上,同时抓紧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确保按市政府要求在12月底建成投运;确保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在9月底前通水,投入运行;加快湖头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及管网建设,确保8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延伸蓬莱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7月底前进水浓度达到180mg/L以上,实现稳定运行,通过减排核算。
此外,该县还将加大重点行业减排项目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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