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试点设金融服务公司 提供六类金融服务
本报讯 (记者 王宇)为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公司,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金融服务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鼓励投资入股
《指导意见》中所称金融服务公司,“是指在泉州市依法设立的,为客户提供包括金融产品及信息咨询、客户服务顾问等金融类服务的公司。”
金融服务公司试点申报方案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或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初审同意后上报,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公司凭市金融工作局审核同意设立的文件,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金融服务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金融服务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民营骨干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入股。
金融服务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10—100个发起人。金融服务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不得低于800万元。
提供六类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点,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金融服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对于金融服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指导意见》也提出要求。金融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外,金融服务公司董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从事相关经济金融工作3年以上;金融服务公司的董事长和主要经营层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金融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本科(含本科)学历。
金融服务公司可向客户提供信贷、理财等金融产品咨询;客户财务顾问、管理咨询、企业商务代理等商务服务;以及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服务;金融服务公司还可以与银行合作,为商家、客户提供商品消费团购、分期等服务;为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营销、网点辅助建设运营、贷前营销、贷后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催收等业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业务外包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前提下,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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