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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外婆”联手亲戚贩卖自家娃续 一审被判5年半

qz.fjsen.com 2013-07-18 09:01  陈建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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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52岁的“狼外婆”黄某群,昨天被晋江市法院一审判了5年6个月,罪名是拐卖儿童罪。

去年6月,黄某群将6个月大的干孙儿丁丁,托人卖了,理由是,为孩子买奶粉和尿不湿,负债累累。去年11月,黄某群与贩卖干孙儿的一干人等相继落网,狼外婆这个恶名也就传开了。

昨天,与黄某群一起被判刑的,还有安溪女子陈某和李某,这两人均获刑一年六个月。

至此,这个由狼外婆黄某群主导、经9人转手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彻底覆灭,与案件牵涉的12名被告,或被判刑或等待审判。

【回顾】

经9人转手 外婆说要还债

检方指控,黄某群有5个女儿,干孙儿丁丁是干女儿阿艳未婚产下的。丁丁大概一个月大后,阿艳与男友分手了,一个人养不活儿子,便将丁丁寄养在干妈家。

没想到,去年6月的一天,黄某群把丁丁抱到晋江东石找到堂弟周某昌(已判刑),称奶粉和尿不湿太贵,干女儿的电话又一直打不通,自己养干孙儿才几个月就欠下一屁股债,只能将干孙儿卖掉还债。

把丁丁扔给周某昌后,黄某群独自回贵州老家了。随后,周某昌辗转托请周某等8人(均已被判刑),找到买主安溪人陈某质(另案处理)。

去年7月31日,丁丁被卖掉了,以59200元成交。事后,周某昌给黄某群汇了3.5万元,自己留了2万多元,其余几人也都得到数百元不等的“辛苦费”。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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