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 泉州九大集群总产值冲刺万亿大关
扶持政策:八项扶持全程无盲点
为推动目标实现,《意见》明确了八项扶持政策,涵盖项目引进、落地、创新发展、上市等各环节,涉及用地、金融、人才等诸多方面,含金量十足。
关键词:项目引进和培育
新建缺失和延伸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今后,对投资额超10亿元或1.5亿美元的产业链项目,泉州市将在用地、用海、用林、用电、用气、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方面,“一事一议”,重点保证。
企业新增建设泉州市产业链关键缺失和延伸的制造业生产性项目,固投5亿元(含)以上的,投产后按照实际固投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
产业链项目投产后,其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额首次进入全国行业前三位的县(市、区)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关键词:创新发展
龙头企业电商网站三甲可获百万重奖
为引导扶持企业创新发展,《意见》明确,对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等研发机构,经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合作申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有望获得50万元补助。
此外,泉州市还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对年网上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龙头企业的电商网站,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关键词:行业协作配套
“万家企业手拉手”牵手双方均有奖励
为推动“万家企业手拉手”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意见》明确,龙头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围绕供应链深化专业分工的,每年按照在市域内新增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补助,最高100万元;市域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以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年加工费的2.5%给予补助,最高20万元。
市域内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而实施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管理提升项目,在按现行市本级奖励、补助基础上,增加20%资金补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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