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月起启动疾病应急救助 避免“等钱救命”
泉州下月起启动疾病应急救助 避免“等钱救命”
东南网8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林雅萍)下月起,泉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今后,符合条件的需紧急救治患者,可由各级医疗机构先行救治,而后申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导致严重后果。
日前,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泉州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基金救助对象、基金使用范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泉州市医改办称,此举是为了更加快速、高效、有序地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人民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
泉州市级、各县(市、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都将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应各级医疗机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则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实施紧急救治所产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根据程序,正式实施该制度后,各医院将在院前进行公示,卫生部门也将对其进行监督,避免医院拒绝、推诿或拖延诊治等现象。届时,符合条件的患者无需自行申请,入院后,由医院先行告知相关部门,然后由各医院实施“绿色通道”先行紧急救治。各医院每季度向同级卫生部门申报一次,最终由卫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审核确认,向医疗机构支付应急救助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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