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离婚后孩子该归谁 前夫同性恋她夺回儿子抚养权

qz.fjsen.com 2013-08-15 10:14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关键词】哺乳期

哺乳期内子女,由母亲抚养

南安李女士:我的儿子刚满周岁,现在我想起诉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哺乳期后子女,考虑哪些因素

泉州吴女士:我女儿已经4周岁,如果我想离婚,该怎么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律师: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若父母双方条件基本相同,均要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孩子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键词】轮流抚养

有利子女的话,可约定轮流抚养

泉州一先生:我和我老婆想协议离婚,我们都舍不得孩子,能约定轮流抚养小孩吗?

律师: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若经查实,抚养方的能力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