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113用户通信中断 偷电缆男子获刑两年半
致3113用户通信中断 偷电缆男子获刑两年半
东南网8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陈碧梧 庄萍萍)昨日,泉港法院一审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23岁的泉港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半。
2008年10月,刘某伙同他人窜至泉港涂岭镇、前黄镇等地的电信通讯基站,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光、电缆线若干条,合计分别为550米和136米,总价值5404元,需要修复的总费用43853元,影响3113个用户电话无法使用,累计造成通信中断28小时。去年底,刘某主动投案并退出部分赃款。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考虑到他有自首及退出赃款情节,予以减轻处罚。
相关新闻
- 2013-07-31电梯安装工偷电梯电缆被抓 涉案金额达2万元
- 2013-06-08悬挂电缆支架男子触电身亡 疑是盗割电缆被击中
- 2013-04-03田安大桥刚通车电缆线就屡遭贼 损失接近10万元
- 2013-03-01黄龙大桥屡遭“毒手” 景观灯电缆多次被盗
- 2013-01-14石狮一偷盗电缆团伙被端 破获系列盗窃案件8起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