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综合施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扶持自主创业
晋江综合施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引导入职民企 扶持自主创业
东南网8月23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庄娜芬 董严军 文图)据统计,今年晋江高校毕业生将从以往的5000人左右锐增到7600人。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用人单位总体需求有所回落,新增就业岗位增幅趋缓,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创业,近日,晋江市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是晋江迄今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出台的扶持措施最系统、优惠力度最大的政策。为了让广大高校毕业生更全面地了解该政策,本报邀请晋江市公务员局副局长洪荣塔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政策亮点:拓宽就业渠道
聘用一名应届毕业生
企业可获补贴3000元
《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发毕业生就业岗位,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洪荣塔表示,《意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吸纳毕业生,引导毕业生面向生产一线就业。因此,对于晋江企业聘用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社保补贴。
“也有一些毕业生根据个人爱好和特长,自己开个网店或者从事会计代账、创意设计、手工制作等个体劳动,对于这部分毕业生,晋江也予以鼓励和补贴。”洪荣塔介绍,本市户籍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以灵活方式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意见》也鼓励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基层一线就业,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并将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
此外,为了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晋江企业就业,《意见》还提出,不论是晋江户籍还是晋江以外户籍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晋江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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