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泉州深入推进医改 市属公立医院探索"医药分开"

qz.fjsen.com 2013-08-25 10:14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泉州继续深入推进医改 市属公立医院探索“医药分开”

核心提示

日前,市府办下发《泉州市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医保支付方式及社会资本办医等方面启动多项改革。 □本报记者 郑意凡

医疗保险救助

居民参保补助提高到280元/人以上

今年,全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力争达到166.3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012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12年全省农民年均纯收入的8—10倍且不低于10万元。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列入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在部分三级以上医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同步报销补偿。设立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

基层医疗改革

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今年泉州将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落实政府对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全市50%以上的县(市、区)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推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走向深化,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在农村地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