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增6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 最高补助90%医药费
泉州新增6类重大疾病 最高补助90%医药费
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除了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外,泉州市新增重性精神病等6类疾病,纳入参合人员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参合农民最高将获补90%的医疗费。
日前,泉州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等联合下发《泉州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对补偿范围、补偿对象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范围:六类疾病还分病种
据介绍,今年,泉州市在继续实施新农合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再选择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今后根据新农合基金承载能力,逐步扩大纳入保障的病种范围。
由于每种疾病仍有不同病种,并非6类疾病的所有病种都在保障范围内,具体病种范围可向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咨询。
重大疾病患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列入大病保障范围:患者当年参加新农合并缴纳参合费用;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患者疾病诊断须符合“大病保障”病种范围;患者按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就诊所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
定点救治医院,指的是二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最高补90%医药费
泉州市新农合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符合条件的新农合参合农民,除另有规定外,患上述6类大病病种中的一种,可获补70%的新农合医疗费补偿,个人自付30%。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如低保等),除获补70%的新农合医疗费补偿外,民政医疗救助基金另补助20%,这就意味着,最高可获补90%医疗费,个人只需自付10%。
不过,符合条件的患者要按照重大疾病定额标准,先向定点医院缴纳自付比例的住院费。出院时,再根据实际费用,由定点机构与患者结算自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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